一、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的偏差。
二、反馈要及时。对于群众在日常公示期间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及时处理,并在三日内作出反馈。
三、校务公开栏设立“回音壁”栏目。反馈形式视具体情况,采用会议通报、书信告知、公开栏张帖、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